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30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招聘文秘1名、财务会计1名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岗位1名,法律岗位1名。
医院公开招聘针灸推拿医师2名、临床医师4名、临床药师1名、医学影像师1名。
招聘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