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如何找到职业破局之路

本文作者高云,著有《思维的笔迹》。

客观地说,选择法律没有错,因为法律是一门高尚而神圣的学科。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Ε?博登海默说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唯有法律让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早在古希腊,哲学家和智者们以辩证法寻求人类真知组织国家政治生活,逐渐形成专门的技术和学问,进而演化成法律,并使其成为一门文明人必备修养的学问。

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在外人眼中,是一门身披金色外衣的高尚职业。退者,可独善其身,在个案中实现正义;进者,则兼顾天下,为天下求得公平正义。例如“新中国第一大律师”张思之,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赢得无数天下人的敬重;又如美国历届42任总统,多数为律师出身,凭借着律师职业给自己造就的丰富经验,治国安邦,尽济天下苍生。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当中,时代快速发展,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法律体系初步奠定,法律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乃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重要。这种种情形都在向年轻人昭示着法律职业远大和光明的前景。

于是,每年如潮水般的法学院毕业生,个个怀揣着名牌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文凭和各种证书,还有满腔抱负和信心,投身于法律职业队伍当中。以为凭着自己四年甚至六年、七年学成的专业知识,可以在法律职业当中大展拳脚,打出一片新天地。

但是,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大。有太多、太多的年轻人在法律职业大门外苦苦徘徊。即便是拿到了司法职业资格证书的新人,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职业生涯应当如何起步。我见过不少来律师所应聘的新人,虽然手持司法资格证,但对于法律职业和实务技能仍然还是雾里看花,如何与当事人交流、如何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如何设计成本和效益比最佳的法律方案、如何写出既漂亮又实用的法律文书乃至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等,依然茫然不知所措。

其实,一纸证书仅仅意味着上天对你过去几个月乃至数年不懈努力给予了肯定和回报,而不是就此为你将来的职业之路铺上红地毯。你将来能不能在法律职业的大海中自由遨游,会不会被水呛着,需要的不仅仅是你脑袋当中的法学理论知识,而是可以指导你的日常言行的实实在在的实务技能。

所以美国的法学院教育,均以实务教育为重点,案例讲解为主,培养出来的人才可以直接进入法律职业。反观我国的法学教育,却是与实务严重脱节。教育目标的不明确,师资的学院化,教材空谈理论乃至教育模式的僵化,造成毕业生空有满腹理论,却缺乏实务操作技能;胸怀安邦定国的宏大理想,却没有识别真实社会和身边事物的能力。

身处困境,如何寻找出路?本文试图解开的,就是破局之路。

人往往身陷困局之后,才发现自己其实还没有做好准备。很多法学毕业生在踏出象牙塔之后发现,自己对很多现实问题的答案还很模糊,例如:在现实社会中生存和发展,需要准备什么知识和技能?如何在有偿工作和有意义的工作之间做选择?如何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等等。

站在法律职业的大门口,你会感觉到各种诱惑、冲击或疑惑不断。这样或那样的选择,都可以有很多种理由。也许你只会在其中做一到两年,也许就是一生。于是,很多学生不停地追问一些这类的问题,应该读研还是工作;出国抑或留校;我为什么要作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等等。

其实,法律人的就业前景还是相当广阔的,可以从事的职业很多,例如公检法部门、企业法务、律师、教师、编辑和记者等。如果按照工作和生活方式来分,大致可以分为“法学家”或“法律家”两种。

“法学家”者,可以继续生活在大学校园那种浓浓书卷气的氛围当中,进而思考社会进路,鼓吹正义;退而教书育人,独善其身,以江平、梁慧星、王利明或贺卫方等人为典范。因其著作等身或者桃李满天下,受人敬重。可以在充满物质和金钱欲望的世界里,给自己留下一些清高的尊严。

当然,背后也自有苦处。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言:“今天的学者体制内的生存环境基本上是在大学里,……这样的体制造成了一种特别可怕的人身依附,其实那是一种思想上的依附,你不能够随便说话。再就是学术制度方面,……你必须满足那些个很怪异的条件,这样就导致了急功近利,有些人著作等身,但实际上,再过10年可能是一堆垃圾”。一旦你的生存和发展都在体制之内,你就很难作出自我选择。

其次是争取成为“法律家”。即加入体制内从事法官、检察官或公安职业,或在体制外从事律师或企业法务工作,在整合法律资源、帮助当事人在个案中实现正义之余,为个人谋得安身之所,安居乐业直至颐养天年。当然,这类法律职业人通常被称之为“有知识,没文化”的“法律工匠”,故称“专家”。

“学者”也好,“专家”也罢,存在就是合理的。考究分类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选择。在我看来,任何一个选择,都意味着失去了选择其他选项的机会。反过来看,任何一个放弃,都意味着获得选择其他选项的机会。所以,此类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

这如同不断地追求终极真理,最终可能将自己推入更为疑惑的境地。我的建议是,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什么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生活?

例如,当你从法学院毕业走进一家著名的大公司或律师事务所,过了一段时间后,工作繁忙,不过薪酬可观,而且逐年增长,然后可以考虑买车、买楼,在工作圈子当中有幸结识自己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另一半,然后拍拖、结婚、生子。然后你每天忙着在修改法律顾问单位合同、出庭辩护、回家路上买儿子尿片和晚上回家继续读书以考取硕士学位的间隙,你可能会突然想:这是否就是自己喜欢的生活?

同样没有标准答案。工作和乐趣,世俗的生活和远大的理想,两者可以兼顾这是百年不遇的情形。真实的情形往往是因工作失去乐趣,因生活的平淡而放弃寻找理想。岁月会在两者之间逐渐形成张力,把人心射出去很远,找不回来。没有哪一种生活是正确,其他是错误。应该问清楚自己的是,哪一种生活才是真正喜欢的。

人生在世,芳华弹指过。匆匆几十年里,每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再细分给事业,只剩不到六到七小时。而且,你常常还不能纯粹为个人而活,你身边有父母需要照顾,将来还会有你的爱人和小孩,你要将时间分给很多你爱或者爱你的人。即使知道生活的方向,但是面对有限的时间,你不得不作出选择。问问自己的内心,在有限的人生里,你最希望得到什么?

金钱吗?金钱固然能够带给人成功感和名望,但不能让人真正地幸福。名声吗?在这茫茫的宇宙当中,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不朽。无论今日如何名声雀起,终归有美人迟暮,英雄末路之日,最后同样难逃遗忘于长草之间的结局。

同样没有标准答案。其实,在我看来,无论看重什么,追求什么,最重要的还是行动。要趁年轻的时候,去尝试,去经历。如果你没有趁着年轻的美好时光,去追求自己认为最有意义的东西,我敢肯定,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生活的路还很长,应该先到你想去的地方,然后再到你应该去的地方,未来其实一直在你自己的手中。

大学扩招之后,法学毕业生如同潮水般涌向社会。但是,法学院教育与法律实务严重脱节,致使学生们缺乏对法律的实际运用和分析能力,写起法律文书来只会单纯地生搬硬套法律条文,更遑论创新。以笔者亲眼所见,法科毕业生无论是本科抑或硕士,往往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写作技能,连一份普通的民事起诉状都写不好,更别说其他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文书写作和职业活动了。所以,尽管每年法学毕业生很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与法律职业相关的用人单位竟然还频频喊人才荒。

真实世界是残酷无情的,只相信实力,不相信眼泪。如果你没有在社会中生存的安身立命之本,就必然被淘汰。

什么是安身立命之本?知识吗?不是,它固然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词汇,是力量的源泉。人的一生要学习很多知识,但真正记住和掌握的并不多,大部分会被遗忘或者淘汰掉。尤其是现在的知识更新和淘汰的速度很快,据说全世界的知识每四年更新一代。所以,仅仅持有多少个证书、读过多少本专著或者写了多少篇论文,都只是证明你积累了多少知识,而不是你拥有了多少职业生存和发展的本领。想想卖油翁的钱孔灌油之技和庖丁的解牛之术,你就会明白,职业生存和发展,靠的是专业技能。它犹如空气,难以捉摸,却须臾不可无。经过逐步的学习、练习、领悟,它可以融入你的头脑当中,与专业知识结合,终生受用,永远不会过期。

专业技能以思维活动为内在核心和基础,外化为写作、沟通、谈判、辩论等多种法律职业活动的技巧和能力。其中,当以法律思维和写作为最。思维是所有职业活动的指导,这点无可质疑。与说话相比,写作更难。因为文字是法律职业人最重要的武器之一。无论是否说得清楚,你都必须写得明白。所以我只见过说不清楚但写得明白的情况,没有见过写得明白却说不清楚的法律职业人。

如果你没有什么人脉关系,没有多少金钱,又希望在远离家乡的大都市落地生根,寻求职业理想。你最应该做的,不是与法官勾肩搭背,学习怎么拉皮条;也不是积极地参加各种无聊的聚会,结识三教九流之辈;更不是以打麻将、看电视来打发那些空虚无聊的夜晚,而是甘于寂寞,将阅读、学习和思考填满你的空余时间。还有,在工作当中不断地留意观察和积累,不断地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磨砺自己的笔锋,一点一滴地积累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内在能量级数。

人脉变幻无常,财富浮沉易变,知识终会老化,唯有技能可以历久常新。让法律思维与写作技能扎根于你的思维深处,贯彻于你日常的一言一行当中。一旦幸运之神降临,你就会发觉自己如同一匹经过漫长匍匐潜行的骏马,在穿过幽长的峡谷之后,终于发现前面是豁然开朗的广阔天地,可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了。

世间的事物,重复的多,写下来,信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虚幻逐渐变成真实的影像,往往容易使人迷失其中。

1、教学中的虚幻和真实

象牙塔中的教学,往往因为特定的教育目标,基于政治的、道德的、法律的还有老师个人经验或者偏好等原因,繁杂的现实问题摆到课堂上,就会变得条理化、学术化和理想化。如果再加上灌输式的教学模式,种种因素混合之后的结果,学生们看到的,往往只是想象中的世界,与真正的现实截然不同。

有学生向我描述过他们上“模拟法庭”课的情形:

先是老师选定一个案件,给大家发下案由、双方当事人情况、案情简介和基本事实等资料。然后,将我们分成若干小组,其中一组负责编辑案件剧本,其他小组分别选择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原告、证人、法警等角色。大家按照剧本开展法庭辩论,然后由法官根据剧本当庭宣判。

我听完之后笑了:“这哪里是在搞模拟法庭,根本就是在演戏剧。这种预先设定结果的教学方法,是对真实职业活动的错误解读。”

案件事实预先准备和编辑好,恰好与实务当中需要依靠法律职业人不断地询问、梳理、查找甚至发现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情况背道而驰;大家拿着事先编辑好的剧本,按部就班地演练开庭过程,这不是在演戏吗?想象一下,如果现实当中,法官在开庭时候,给大家下发一个这样的剧本,岂非等同于未审先判,这样的庭审还有什么意义?还有当庭宣判,就我个人做律师10多年、经办案件不下千件的实践,还从未遇过此种情形!

这种教学方法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基于给定的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开展教学,将实务当中非常关键的事实挖掘、证据组织和相互质证等最具创造性活动完全忽略,与法律职业活动强调的在诉讼活动当中,通过双方对抗固定证据和判断明是非的特点完全是南辕北辙。这种预设式的教学,只会使原来以培养实战经验为目标的“模拟法庭”沦为口舌之争的表演赛。

对于上述缺点,“诊所式教学”有所改进。据说它的特点是将课程内容扩充为谈判、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写作、质证、辩论、模拟法庭等,力图从职业语言、职业知识、职业思维、职业技术、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六个方面综合全面地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不可否认,这种设计本意比“模拟法庭”要好,但能否落到实处还要看是否有足够真实和丰厚的教学内容。诊所课程以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为主要教学方式,接触的多是交通肇事、离婚、劳动纠纷等普通业务,那些法律实务当中的高层次业务,例如公司投资、并购、重组乃至一些重大的诉讼业务,学生们都很难有机会接触到,内容的先天不足注定了这类教学的效果有限。

2、法条中的虚幻和真实

在我国,立法的美好愿望往往与实践当中的现实效果天差地别。如果你不加留意,就容易被文字内容的海市蜃楼所迷惑。

例如年颁布的《合同法》,新增了第条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规定。这一条款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解决当时普遍拖欠工程款、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民工利益而设。因为立意好,所以在法学界赢得了一致赞扬,但因为脱离实践,在实务界却是嘘声四起。这一条款的问题在于立法时过于理想化,定义范围过宽,除了施工合同外,还涵盖了勘察和设计合同。结果造成实践当中,承包人或者建设单位往往滥用这一条款,在收取了大量的贷款和购房款后,利用这一条款对抗债权人以及花费了一生积蓄购买商品房的小业主的权利主张,衍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

为了及时解决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年6月11日颁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第条作出了四点限制:一将缩小合同种类,明确享受优先受偿权的合同只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种,排除了勘察和设计合同。虽然这与立法定义相冲突,但却是迅速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二是缩小主张范围,规定优先权只能主张工资、材料款等实际支出,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三是明确主张期限,将行使优先权的期限限定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四是设定除外限制。即在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作为法律初入门者,如何拓宽视野,接触和体会真实世界呢?有如下几种方法:

1、善用网络资源

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即使身处象牙塔内,你的眼光仍然可以借助互联网的神奇力量,延伸到无穷的远方。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经常浏览那些实务界的热门网站,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中国律师网”,还有不少律师自己开设的特色网站等。上面有各种司法解释分析、典型案例剖析、办案心得和经验总结等丰富资料,这些都是无法从课堂上和书本中获取的智慧宝藏,可以帮助你身处法学院内,仍然可以将触角伸入法律职业,感受法律职业的酸甜苦辣和真实经历,初步积累入门经验。

2、广泛涉猎法学之外的其他知识

法律不是法学家在书斋当中冥想出来的条文,它是生活经验的总结。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学知识,还需要广泛掌握投资、财税、管理、心理学乃至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例如,长期办理证券上市和并购业务的律师,必然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创新金融工具以及会计、财务等行业知识非常熟悉;办理婚姻诉讼案件的民事律师,多数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和善于与当事人沟通等等。这些知识固然可以来自于长期工作的无意识积累,但也可以在大学期间有意识地预先学习和积累。如此可以帮助你在进入法律职业之前,比其他人对法律职业有更清晰的认识,缩短从学生到律师的成长期。

3、主动争取体验真实的机会

充分利用寒暑假期或者上课的空隙,鼓起勇气,走出象牙塔,主动联系各地的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机会,尤其是争取跟随有经验的律师工作和办案。通过近距离观察法律职业人的工作和生活,感受他们的苦与乐,为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基础。最重要的,是保持刻苦学习的精神,积极主动的态度,现在学得越多,你的将来就会飞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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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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