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文明网公布了年9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及其事迹。包头市乌日财胡(助人为乐好人号)、巴斯琴(敬业奉献好人4号)两位“包头好人”参评携手入围。市民可登录中国文明网( 乌日财胡,满都拉镇人民政府文化站站长,一个普通的女职工。近期因无私的救助出车祸受伤的蒙古国牧民巴图巴特尔,乌日财胡一家的感人事迹很快被大家认识,甚至被大家歌颂了起来。
今年5月15日,满都拉口岸像往常一样正常开关。国门来来往往很多蒙古国车辆,好不热闹。蒙古国牧民巴图巴特尔也像往常一样,和朋友一起开车准备来满都拉做点小生意,却不幸在离满都拉口岸不远处蒙古国境内车胎爆裂翻了车。因巴图巴特尔伤势严重必须尽快抢救,与他同行的朋友通过口岸向满都拉镇求助,得知此事的乌日财胡丈夫苏亚拉图与妻子商量后,两人决定帮助这个陌生人,挽救他的生命。于医院救治,并自掏腰包为其办理了住院手续。
经过医院一系列检查,巴图巴特尔被诊断为颈椎、胸椎等多处骨折,双侧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双肺创伤性湿肺,双侧胸腔积液。巴图巴特尔在中国没有认识的人,与他同行的其他两人也因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需要尽快进行处理而返回了自己的国家。乌日财胡知道他的这种情况,就决定自己全程陪护,而丈夫苏亚拉图负责联系伤者家人,只要伤者家人一到满都拉口岸,就尽快将其接回来。另一方面,因为巴图巴特尔身上没有多少钱,医院一笔钱,而做手术需要更多的钱,这个时候,乌日财胡决定呼吁社会爱心人士为巴图巴特尔捐款,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家庭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所以乌日财胡利用 来医院看望巴图巴特尔的人们没有一个不可怜巴图巴特尔的,也没有一个不被乌日财胡感动的,但最最感动的还是当事人巴图巴特尔,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异国他乡会受这么重的伤,更没有想到,在他孤立无助的时候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人会像自己的家人一样帮助他,照顾他。巴图巴特尔说:“如果没有遇到好心的苏亚拉图哥和乌日财胡姐,我真不知道自己现在怎么样了,等我康复了,我一定报答他们,报答所有帮助我的人们。”从刚开始住院时天天以泪洗面,到后来的面带笑容与人和善的交谈,巴图巴特尔的转变乌日财胡看在眼里,高兴在心里,也不忘向和自己一样关心巴图巴特尔的人们汇报他的情况。医院探望巴图巴特尔,乌日财胡就会非常开心。告诉巴图巴特尔这些人都是来帮助他的,让他安心养病。也会替巴图巴特尔感谢给予帮助的每个人。亲人也莫过于此。
是的。亲人也莫过于此。不医院接受治疗,还主动承担看护任务,还为巴图巴特尔准备一日三餐,亲手喂他吃饭。巴图巴特尔因车祸头发,衣服都被血渍污渍黏成一团,乌日财胡专门请来理发师为其剪发。还把跟身体粘在一起的衣服给剪掉,为其洗漱。一天天的非常累,乌日财胡却毫不在乎,说:“怎么能见死不救呢?即使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帮助的。”
听说乌日财胡两口子救人事迹的亲朋好友,甚至素不相识的人们都被感动,医院献爱心。都希望能帮到巴图巴特尔。希望早日凑齐巴图巴特尔的手术费用,希望他早日康复回国。
乌日财胡助人为乐的爱心举动,不仅救了巴图巴特尔一命,还团结了大家,更团结了两国人民的友谊。爱心,能够照亮黑暗,温暖人心,推动文明。
巴斯琴(敬业奉献好人4号)
巴斯琴
巴斯琴,女,年11月22日出生,锡盟正兰旗人,大学文化,蒙古族,中共党员,年6月1日入党,曾任土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现任土右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土右旗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包头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多年来,她勤勤恳恳,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为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忘我工作,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追求目标和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工作中处处体现着法官“勤勉、公正、清廉”的品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地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行动诠释党员法官的先进性。
她言语不多,但内心刚强、坚韧执着,凭着女性特有的勤劳韧性和坚强的毅力,艰苦拼搏,执着奋斗,在工作中脚踏实地,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刑庭庭长,成为法院的工作骨干。于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包头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包头市优秀妇女维权卫士”。于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于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年被评为“内蒙古妇女巾帼建功标兵”。她所带领的民事审判第一庭于年曾获“三八红旗集体”,“集体三等功”,“巾帼文明岗”。年她带领的刑事审判庭于年被自治区评为“青少年维权岗”。
她从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件,上诉案件2件,上诉后均维持原判。无一超审限案件。她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85%以上,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她审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纠纷,针对此类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特点。她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想便民、利民之策,努力做到依法护民权、解民困、排民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审理一起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案中,被告人王某某拒不履行拖欠子女的抚养费,且多次躲避执行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作为承办案件的法官,巴斯琴同志考虑到女方生活困难,如果将被告人判处实刑后,子女的抚养费更无从追要,遂几次不辞辛苦到被告人家中走访,又到女方家了解情况,为双方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男方的亲属将拖欠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了女方,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后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得到了女方的谅解,双方复婚后又生活到一起。事后女方来到法院,感谢巴斯琴法官把一个破碎的家庭又重新组合在一起,称她为“妇女的贴心人”。
她注重调解,注重化解矛盾,她擅于把灵活的调解方法、方式运用到审判中,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采用多种调解形式,掌握调解技巧,融汇法、理、情,以认真、真诚地态度对待每位当事人,民事案件无小事,急当事人所急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达到法律郊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所办案件无一上诉、无一上访。
在她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该案的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但由于婚后因工作原因长期两地分居,感情逐渐淡漠,原告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女方认为感情并未破裂且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时隔半年多之后,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女方离婚,此次,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孩子由谁抚养及财产如何分割”。通过审理,女方认为有五套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且双方都争取小孩的抚养权。通过历时一天半开庭审理查明,五套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进行分割,在此情况下,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带领合议庭其他成员,不厌其烦地作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一个多星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一对积怨深厚的夫妻以调解的方式解除了婚姻关系。本着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通过调解女方对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五套住房中的一套享有了居住权,并且小孩归女方抚养。经过多次的劝解,双方的积怨也得到了化解,此调解结果既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在去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个采石厂,但厂址与村委会的签约系男方,该厂的经营权证上的名字为女方,该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主要矛盾是双方争夺该厂的经营权,而且双方的积怨很深,在开庭审理时双方还发生了争执和口角。鉴于以上情况,她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带领合议庭其他成员,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融汇法、理、情,多次给双方分析婚后该采石厂由谁经营对采石厂更有利,但调解后当事人多次反悔,在多次不不厌其烦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并将采石厂的经营权归女方,女方给男方返该厂的折价款万元,给当事人作思想工作后,该款当事人已在调解书规定的给付期限内也已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多年审判实践的磨炼,她深深地感悟到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光有一份工作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公正才是法官应当终身恪守的理念,用心去培植。她心系群众,十分注重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管是外地来的还是本地的,不管是单位还是普通民众,均同等对待。在审理几起监狱服刑罪犯的离婚案中,考虑到其家属路途遥远且经济困难的情况,主动与立案庭联系,快立快审,当天就审结了案件。如:在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被告刘某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原告杨某某系四川省彝族人、现在四川省雷波县永劢乡埝塘村居住,她带着年仅6岁的女儿来土右旗是专门办理离婚的。她考虑到若案件办理时间过长,会给原告增加差旅费,给原告带来经济困难。同时又考虑到被告是服刑犯的特殊情况,她在认真的听取了原告的述说后,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到萨拉齐监狱耐心细致的为二人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以及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调解后,被告对她说:"我没想到法官会为我们做这么多的工作,感谢法院,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重新做人”。同时,原告也激动的说:"我更没有想到法官会在最短的时间里为我们办理离婚,这样我就能少住在这里几天,给我节约了经费,很感谢法官。"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除注重调解工作外,她还注重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疑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依职权进行调取证据,她审理的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中,原、被告系多年的邻居,原告在自家建房时发现被告侵占了其宅基地,但被告并不认可原告的主张,认为并没有侵占对方的宅基地,通过多次调解未果。她为更进一步的查明案情,邀请当地规划执法管理所工作人员驱车前往侵权现场,对诉争的宅基地面积共同进行了实地测量,经过反复的测量,测量结果为被告的东墙及地基由南向北逐渐向东偏移,侵占了原告部分宅基地,其中偏移最大尺寸为15公分。同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宣传和解释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现场丈量与现场的法律解释,使案件有了定案的依据,且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的情绪,同时也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利益,该案上诉后中院维持原判;
在审理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被告将原告的营运车辆扣押,经过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仍将车辆扣押于自己的煤场,故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提出上诉,但原告的车辆仍被被告扣押,由于车辆一直被扣押,停运期间造成了损失,原告以在被告处停放的货运车是其赖以生存的生产工具为由,申请先予执行。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她和庭里干警立即前往煤场先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向被告做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讲明法律,被告方终于认识到了继续扣押车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车返还给了原告。她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个人工作成绩的取得,往往是与奉献分不开的。对一名女同志来说,巴斯琴同志也肩负着家庭与事业的两副重担,既为人女、为人妻又为人母,要干好工作,和其他女同志一样,她所付出的艰辛,所要克服的困难与男同志相比,还要多许多,但她对自己要求得非常严格,从不向组织和院领导提困难、讲条件。她常常加班回家后还要检查孩子的家庭作业,因工作忙她常常没有时间去接孩子或者错过了接孩子的时间,有时常常是丈夫去接或孩子自己走回家。
有人问:“人家都说当领导挺舒服的,你怎么还和过去一样辛苦?”她说:作为领导,就意味着承担的责任更重、花费的心血更多、付出的牺牲更大,而且“身教重于言教”,要做到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首先严格要求自己,起表率带头作用。她一刻也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处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她勤于思考,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体现出新世纪人民法院女干警自强、自信的精神;处处反映出新时期人民法院青年女性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新风尚。
来源/文明包头编辑/李娜